定位一旦建立,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消费者产生了相关的需求,就会自动地、首先地想到广告中的这种品牌、这间公司及其产品便能达到“先入为主”的效果。
后来,我又在1999 年组织研究生一道发表了“品牌定位论系列”文章共7 篇(刊登在《销售与市场》杂志上),做了如下表之归纳,以帮助国内企业专业角度做好品牌定位/品牌设计。
USP 理论、品牌形象论、品牌定位论的比较:
应强调指出的是,“缺乏适当品牌定位”至今是许多本地企业及赢利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的“瓶颈”,是营销中突出的问题点。例如,众多的模仿和稀少的差异个性;或者往往将表现自有优势误作为定位等等。据专业观察,房地产行业楼盘失败,十有六七是因为“品牌定位失当”,淹没在“不可舍去”的卖点之中,汉语中“舍得”一词的真义是“不舍不得”,倘若不善“舍去”,何以得到真正有竞争优势的差异性品牌定位?!因此,品牌定位论对中国许多企业、组织和个人而言,依然是一座有价值的、有待进一步学习挖掘的思想“金矿”。
亦应指出的是,这本重要著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是从消费者角度透析不够,多是站在“传播者”的自身立场。这一缺陷已被原作者充分注意到,如在本书最后一章结尾到“若想品牌定位成功,……必须从局外的角度而不是局内角度考虑问题”,作为品牌定位论的发展,并最终在1996 年由J·特劳特和S·瑞维金合作出版了《品牌新定位》(The New Position)一书,后一本书从解读消费者的角度立论,将品牌定位论进一步完善深化了。
以上是:USP 理论、品牌形象论、定位论的比较的内容;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品牌策划设计公司分享-品牌设计/ 品牌定位/ 品牌营销策划知识(侵联删),敬请关注:http://www.ivebrand.cn,合作咨询总监:1803804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