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设计课程]视觉识别设计的基本原则

2021-01-05
240801
       企业标识设计是一种视觉艺术,人们在接受标识所传达的信息的同时,对标识的美感也在起作用,引起人们对标识的美感冲动。公司标识的设计应遵循以下美学原则:

一、统一和变革

       标志愈加简单,愈加简练,愈加有一种美感。人在看图形的时候会有一种愉悦的感觉,所以统一是标志图形设计的基本原则。但是如果只有统一的,没有变化的图形,就不能给人以感觉刺激。让人觉得枯燥乏味,就像一片没有生命的平静之水,所以过分的统一让人觉得刻板单调。但是太多的变化必然又会导致混杂和繁杂。变中求变,变中求变,是解决这个问题的规律所在。我们所说的“变中求统一”,主要是在构成图形美感图案的点、线、面、体、色、质、量等方面去发挥其一致性,寻求其内在联系。但在统一中求变,是在有机的联系中运用审美因素中的差异性,导致矛盾与变化。它的变体一般有简化,夸张,添加,省略等。

二、对称和平衡

       “对称”是指以一条直线为中心,两面形像相同或相近,世界上有许多物象都是以对称的形式存在的,对称也是人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它有四种形式,即完全对称、相似对称、反向对称、放射对称。平衡点就是寻求非对称的平衡点。
在设计构思上,平衡是指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形体之间的视觉力感与形体之间的平衡关系。从设计构思的形象思维角度来看,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已经产生了某些审美的视觉平衡心理。相对于完全对称形式,均衡形式更多的是灵活和轻巧。平衡的造型和空间外观依赖于视觉感受。也就是说,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视觉平衡并非逻辑思考。“对称”和“均衡”是商标标志的两种基本构成形式。使用这种构成形式,主要取决于对内容和功能的要求。

三、类比和联想

       类比即类比和模仿,是事物形象之间的折射、寄寓、暗示和模仿。其中联想是一种创造性思维方式。这并非一种理性美的表征,而是与某种美好的事物形象相联系的。这使得标志图形别具风格,使标志图像产生延展效果。图形造型的比拟与联想,其特征是形式的真实感和直观性,或接受自然事物的启示,对形态进行提炼、概括、抽象和升华。采用此方法造型的特点是,在似与不似之间穿插,很有韵味。形与形,事与事,意与意,意与形,义与无义,有义与无义。象征式的标识,比较含蓄,有一定的联想和寄托,但必须设计巧妙,能让人容易理解,否则会让人费解,而降低标识的作用。

四、节奏和节奏

       韵律和韵律是物体成分(包括图形成分)经常重复的特性。乐曲中,节奏表现为各种时值和力度的音调,以及交替变化的对比关系。节奏是由一定的比例和规律决定节奏的变化。节奏美是条理性、重复、连续等艺术形式的表现,韵律美则是抑扬的节奏有规律的重复,有组织的变化。当代符号,对节奏的研究和运用更为深入。韵律不仅仅体现在图形上,还体现在造型元素的“线条”上。举例来说,直线本身只有长度和粗细的变化,而没有韵律,一旦量的变化与艺术的变化相统一,就会产生韵律感,这是通过韵律的渐变来表现的。如逐渐变大变小,变多变少,变长变短,变粗变细,变密变疏,在色调上表现为渐强变弱,渐深变浅,渐浓变淡。
设计时若将线条的长短、粗细、方位等进行不同的变化与功能的结合,则会创造出不同的韵律形态美感。

5.协调与对比

       我们所说的调和,就是相互接近,相互协调,相互联系,具有完整统一的作用。自古以来,和谐就是美的形式法则的主要内容。它的具体内容包括表现手法的齐一性、形体的连贯性、线面性、色彩的协调性等。反差则表现为相互影响,相互衬托,更加突出各自的特点。
对比与调和在标志设计中应用极其广泛,如大小、方向、虚实、高低、粗、窄、长、长、直、厚、升、降、散、散、动等对比中又着重于对比中求调和的因素,以求达到多样统一的效果,所以在标志设计中要善于制造对比中的矛盾,也要善于解决矛盾,调和中有矛盾,对比中有协调。常见的对比方法有形状对比,颜色对比,排列对比,纹理对比,感觉对比。
原文链接:http://www.ivebrand.cn/page-17-648.html,文章未经本站许可,禁止转载!
上一篇:前言:认知效率决定商业效率-产品/品牌策划营销
下一篇:[品牌设计课程]企业标志设计的形式美法则
IVE BRAND品牌战略定位 X 品牌形象设计 X 定制解决方案,我们服务的客户超过

免费咨询诊断您的品牌痛点

×
*
*
*
是否方便留下您的电话?品牌总监看到马上给您回电! 在线咨询 或直接拨打品牌总监电话:180 3804 332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