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设计制作可分为两个阶段:
1.调查分析。在接受商标标志设计任务进行构思设计之前,应先对委托设计者——企业或单位,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调查的内容包括商品的本质特征,商品拥有者的经营现状与发展方向,消费市场环境,同类商品的资料,以及消费者对商品的现有印象与需求等。在全面调查、掌握商品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整理与分析,建立客观评价,以确立商标设计的基础,以便顺利的将信息化的抽象涵义转换成系统化的视觉形象。
2.设计制作。商标的设计是将具有识别性的抽象概念转换成系统化、象征化的视觉形象。对市场进行调查,对企业、商品进行分析,进行原创性的构思,创作出一定数量的创意图形,从中优化选择,将有个性和代表性的构思草图进行设计稿的制作,最后再从设计稿中确定正稿的制作。正稿的制作一般包括彩色稿和墨稿(也称黑白稿)两个部分。
彩色稿的设计制作要求色彩饱和,将色标附于商标图形旁边,并标以印刷标准色代码,如M80、Y70、C100等。M表示红色,Y表示黄色,C表示蓝色,BL表示黑色。
墨稿绘制有两种方法:①绘制在印有比例尺的网格纸或计算纸上,并标注实际尺寸——长、宽、高、半径、角度等。②在标志图形中选择一基本单位作为基准参数,其余按此参数的比例进行标注。
墨稿的制作还应考虑到实施应用时的具体情况,如商标标志图形放大、缩小时在各种媒体中的视觉统一性和准确性,标志图形的正负形产生的视错觉,以及不同的制作材料,生产工艺对商标标志图形的视觉影响等,必要时应附有商标在不同环境、不同媒体中使用时的效果图和不同材料不同工艺的模型效果图。
商标设计服从商业活动的需要,应具有准确提示经营业务活动和商品的内容与特点,与经济效益发生直接相关的巨大作用。同时,商标通过与相适应的艺术形式使商标在深化主题传达商品信息的同时具有审美价值,含有浓厚的文化底蕴。做为一种文化符号,商标具有的审美价值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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